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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昇排骨就是一二三四五排骨. 吃起來蠻甜,但很順口. 我通常煮得較久一點, 要排骨肉不連骨, 入口即化. 剩下來的湯汁拿來拌飯拌麵都很好吃. 我是一匙酒二匙醋三匙糖四匙醬油五匙水(水可略多一些蓋住小排骨), 起鍋前再勾一點薄芡會更晶亮動人. 不過我忘了勾芡. 唉哦真是老了啦, 真害怕哪天炒玉米雞丁, 結果起鍋了才發現咦怎麼有一些雞丁在這裏?
Teresanicole波士頓日日是好日
teresanicole201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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