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曾有一家人好朋友, 同為台灣來的, 又都只有一個年紀相彷的女兒, 住得又非常近, 因此, 在他們一家人搬來沒多久, 我就熱情的邀約他們一家人週末到我家來玩水, 從此, 就成為非常緊密的好朋友.


我當然喜歡朋友, 尤其是合得來的台灣朋友; 但是, 對於相處過度緊密卻是感到壓迫和害怕, 性子直的我, 也婉轉向對方表達過這樣的想法.


去年小妮生日, 我們在外面的場地辦得超級high, 不料, 生日會一落幕, 隔兩天, 小妮就大病, 發燒並上吐下瀉把我整死, 兩天都沒去去上學, 光洗那個吐的被單衣服就真是累屬我了. 剛好這朋友家的小女生日會就在當週末, 因為小妮大病, 我也沒心情出外買禮物, 剛好打開小妮收到的一堆熱呼呼的生日禮物時, 發現其中一大盒粉紅色的浴巾毛巾手巾的禮盒, 非常適合轉送給朋友的女兒. 一來, 禮盒正是小女孩媽媽也喜歡並常買的牌子, 二來, 禮盒備有禮物收據, 不喜歡也很容易換. 三來, 繡有粉紅芭蕾舞孃的全套浴巾組合, 漂亮且價格也並不低, 簡直我本人出去挑也不過如此. 所以, 跟小妮爸商量一下後, 小妮爸就講這禮物很好啊就送這個好了.


很幸運的, 小妮在朋友的小女生日會前一天, 好了很多(美國學校通常規定在24小時內有發燒徵症是不能上學和其他小朋友接觸的), 我們就鬆了一口氣去參加生日會了.


結果, party後兩三週吧, 我們突然收到一封朋友鄰居寄來的信, 打開一句話也沒寫, 光是一個紅包, 裏面放了一元錢. 小妮爸還嘻嘻哈哈的奇怪的問: 這是怎麼回事啊? 過年不是過去很久了嗎哈哈. 我白他一眼, 雖然也不解但卻隱隱覺得怪怪, 不發一言的無頭一元紅包, 感覺不像好事耶.


收到當天我就打電話給這朋友, 問是怎回事? 朋友冷淡表示, 當天她家長輩也在party上看她女兒開禮物, 看到這禮盒非常不高興, 還問她, 是不是和我們有什麼過節, 還是哪裏惹到我們了, 為什麼我們會送這種詛咒人的禮物?? 我一聽, 大驚, 台灣人生日不送鐘, 不送衣服鞋子, 不送毛巾, 這我好像都有印象啦, 可是, 我當時真的完全沒想過這些耶, 而且, 我覺得我送的不是白毛巾啊, 我送的是粉芭蕾舞孃的浴巾禮盒耶, 美國人非常常送這樣的禮盒給小孩哦, 這也是為什麼有這樣的禮盒嘛. 不過, 對方顯然非常在意, 我當時就道了歉且表示完全是無心之過. 掛了電話, 跟小妮爸討論了一下, 兩人都恍然大悟想到, 似乎是有這麼個忌諱哦. 問了一下台北家裏的人, 他們也知道這樣的忌諱, 不過, 送毛巾其實是對我們家不吉利, 對方送紅包當成用買的, 不要我們送, 算是小小化解一下. 我一聽, 想說原來是不吉利我們自己, 哦那還好啦, 不知不罪, 無心就不忌諱, 我們家人也能理解的(不過我婆婆這種超傳統的人就可能會小不爽所以千萬別告訴她我們做了這等笨事).


這事件發生後, 大家心裏都有不爽快. 那枚不發一言的一元紅包其實就讓我強烈感到對方的不爽. 每個人都有不爽的自由, 我可以接受啊, 不過我不明白為何要那麼不爽? 我都打電話講明白道歉了啊. 要是不相信我是無心之過想要繼續生氣, 也是個人自由, 不過, 我不會再一直道歉下去, 我會留對方自己生氣到夠去. 生氣思考, 或思考了又要生氣, 可能要自己想明白比我一直解釋好.


這事件過後, 感覺真是超詭異, 彼此變得很不自然, 就連散步在路上遇到, 或送小孩在學校旁遇到, 都很僵, 一整個怪, 後來大家就也沒再相約過. 我覺得也不錯啊, 合得開心多來往, 合得不開心少來往, 這種年紀的人哪有人罵街或吵絕交的, 平靜淡出也不賴啊.


本以為這事就了了, 大家都回家好好反省思考, 以後交朋友要怎麼做就好了.


結果, 上週小妮爸收到朋友的老公寫來的一封信, 在講去年發生的這一事件. 欸, 都一年了耶. 現在講會不會太晚? 太晚講會不會不如不要講啊?


信裏提到幾個重點. 一是他們夫妻想了一年,還是覺得這帶"詛咒"的禮物並非無心之過, 分明還是不懷好意, 所以他們不相信任何我說的. 而且, 他們發現這禮物為轉送, 我沒承認說實話. 這一年來我們大家街角相遇都頗不自然尷尬, 尤其是小妮爸不在時(不曉得是否意指我做賊心虛).


厚, 真是一整個無言啦.


轉送禮物並非重點(有人轉送禮物當開宗明義般講明的嗎), 重點是他們一直氣憤我送帶詛咒的禮物嘛, 而針對這點, 我去年的當下就道過歉了啊, 啊妳不相信是要我怎麼樣? 我覺得可以懷疑我的為人, 但不能懷疑我的智商耶, 希望一個人不好, 詛咒並沒效好嗎, 我雖是鄉下婦女也不會用這種不科學的方法啊. 而且, 還詛咒錯方向, 不吉利到自己.


我雖然性子烈講話直, 但其實我不爽一個人, 最大的處罰就是自行走開, 不讓這人出現在我生活中, 也不讓自己出現在對方生活中, 處理上是非常不具危險性的. 啊所有的吵架罵街結果不都只為了這樣嗎? 直接可以跳到結果, 吵架罵街的力氣省起來, 也不賴啊.


他們這封信讓我不明白為什麼. 既然認定我是個會利用小孩子生日, 送些五四三的禮物來詛咒人, 卻咒錯方向的笨蛋, 還寫信來講那麼多幹什麼啊? 沒來往應該當賺到啊, 不是嗎? 還是他們認為不懷好意的是我, 小妮爸是清白的, 他們覺得搞不好小妮爸都被我騙了, 所以難怪寫信是寫給小妮爸. 啊所以咧? 跟我絕交但跟小妮爸繼續來往??? 那也不可能啊.


如果說這信是想講明白, 而重建彼此的關係, 那我覺得效果真的不太好, 起碼都沒打動我. 我想, 只是要重申自己的委屈比較多吧, 人真的都不能讓自己委屈到半點. 可是, 我都沒講話耶, 我覺得平白被還曾蠻緊密的朋友當成人格低下的人, 我還比較委屈咧.


很多事, 想法都在個人, 也在人品. 講真的, 這個被他們視為詛咒壞心眼的禮物, 是我一位長輩送小妮的. 那照理講, 這位長輩難道也是想要詛咒我們一家人嗎? 我連提都沒向這位長輩提過這事耶, 更別提給她一元錢的紅包什麼的. 因為, 我相信她不會有不好的想法, 純粹是沒想到, 我要是提了, 她多半也會很不好意思, 要向我道歉的. 而我不想要這樣. 人家送禮物給小妮是好意, 無心之過不知不罪, 我不需要沒事找事.


所以啊, 這一年來我都吃得下睡得著玩得好, 除了疏遠這家人朋友, 其實我也沒什麼火氣耶(因為我不曉得自己一直被當成小人一枚).


知道別人對我誤解當時有點不爽啦. 不過, 一下就好了.


啊我就不是他們所想的那樣啊. 人跟人之間的相處本來就是這樣, 別人瞭不瞭解你, 要怎麼想你, 其實是他人的自由, 也是他人的事, 因為, 會因此開心或不開心也都是他們自己, 這就真的管不著, 也不重要了.


還好我一下就想通了, 碎碎念後繼續開心的做我自己. 無愧於心就最簡單啦.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teresanicole201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1) 人氣()